银行贷款用途审计

合同已签|窗口内实际提款日期/金额待核

展开依据和细节

全资子公司为东莞飞力达电子元器件集散中心项目与东莞银行签订不超过29,8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合同,2026-08公告为续期安排并确认原项目贷款即将到期。证据证明贷款合同和项目用途,但未披露窗口内单笔实际提款日期及金额,暂列合同待核。

审阅范围内取得的公告数量:5。未披露事项不作肯定或否定推断。

整理依据与来源
  • A股银行贷款业务拓展审计(剔除北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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